2024-02-22 11:00

 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市场形势和经营形势,长江钢铁公司决定紧扣中层管理人员这一关键少数群体,建立以“提指标、强挂钩、强考核”为导向的绩效运行机制,倡导“谁创造价值、谁分享价值”的原则。当月未完成必达目标,否决全部对应绩效奖,最低只拿生活费;达到封顶目标,大幅提升激励幅度。力求通过上述机制改革,激发全员系统降本增效和创新突破的活力,尽快推动公司实现月度扭亏增盈,最终实现年度盈利的目标。

  为了深入推进全员由生产型向经营型思想转变,这次考核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有:

  一、以薪酬改革为抓手,设定大比例浮动薪酬传递压力、体现激励。

  一是调整薪酬结构,提高浮动薪酬占比。中层薪酬设定为保底年薪(固定薪酬)+绩效年薪(浮动薪酬)+效益年薪(盈利薪酬)三部分,其中绩效年薪占主要部分。二是优化薪酬发放方式,即期考核、即期兑现。将绩效年薪分解到月度发放,中层当月收入与公司和本人岗位当月责任成本、关键指标等强挂钩。三是公司有盈利、中层有效益。绩效薪酬以公司盈利状况为前提条件,按照盈亏持平、亏损达折旧费两个基点分档否决部分应得绩效月薪。效益年薪与公司年度盈利状况挂钩,公司盈利按完成率计奖;如出现亏损,原则上否决效益年薪。

  二、以强挂钩为重点,设定必达目标值、封顶目标值实现优胜劣汰。

  首先是因岗定值,将所有中层划分为主线厂、业务部门、管理部门三个序列,分别设置各单位挂钩考核细则,按权重挂钩责任成本和关键指标。其中主线厂挂钩指标为责任成本+关键指标;业务部门挂钩指标为关联主线厂指标+责任成本+关键指标;管理部门挂钩指标为挂钩主线厂指标+业务部门关键指标或责任成本。其次是目标值管理,每月下达考核必达目标值、封顶目标值。未完成必达目标值扣发当月绩效,完成必达目标值获得基本奖励,达到封顶目标值给予一定激励。最后是评价考核,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,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开展流程评价。每月15日前完成月度绩效评价,结果公开发布,绩效当月兑现。对于绩效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完成效果极差的,予以预警通报和约谈,直至由组织部门进行调整处理。

  三、以定期复盘为手段,严明数据归真、持续优化纠偏。

  各单位向领导小组提供的数据务必真实准确,谁提供、谁负责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“公司效益一盘棋”的思想加强协同配合,对于因上下工序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致使指标不达标的,由领导小组组织评价作最终裁定。如在工作中出现躺平现象的,严肃从重考核。领导小组每季度(年)召开一次绩效考核复盘会,评估考核结果客观性和考核效果实效性。对确实存在偏差或考核指标脱离实际的,做相应纠偏调整。对于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一票否决,并进行严肃追责和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