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3-13 09:05

    为切实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,发挥工会积极作用,体现职工代表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参与,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,近期,公司依据《劳动法》、《企业法》、《工会法》和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制订《长钢职工代表巡视制度》,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    巡视采取听、看、查、议、评。要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受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汇报;查看有关资料,对所听、看、查的情况进行认真评议,总结经验,提出问题和整改意见。

    根据制度要求,巡视分为定期、不定期和专题巡视。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:职工生产安全、职工生活福利部分、经营管理、施工项目现场、企业文化建设、民主管理六个部分。包括职代会通过事项的落实、职工代表提案落实、厂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、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等。

    巡视时,公司将首先对各项管理和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摸底,做到心中有数,找准目标,明确重点。在此基础上确定巡视检查的时间、内容和重点。结合受检对象的实际,认真制订实施方案,在方案中要确定时间、地点、内容,并做到人员落实。根据受检内容,认真挑选职工代表,把思想品德好、业务能力强、工作作风硬的代表推选出来,组成若干小组进行巡视。代表选出后,要召集代表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开好预备会。并按计划安排,组织职工代表对受检对象进行巡视检查。职工代表对巡视检查的结果要当场进行评议、总结经验,指出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对职工代表所提出的意见,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,并将整改的措施及整改进度情况及时反馈给职工代表。